规划局审批事项

事项名称

申报材料

审批程序

承诺时限

收费标准

办事依据

食品生产经营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

1 、身份证复印件;
2 、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、工艺流程图、周围环境情况、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;
2 、卫生检验、监测相关资料;
3 、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检查情况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;
4 、卫生管理制度;

1 、申请;
2 、受理;
3 、审核;
4 、复审;
5 、发证。

60 个工作日

行政性收费 20 元 / 证(含镜框、工本费)鄂价费 [1996]256 号

1.《食品卫生法》;
2.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
 

食品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

 

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彩色登记照片 3 张、检查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

1 、体检(有资质的预防性体检单位);
2 、发证。

3 个工作日

工本费 10 元 /证
体检费 60 元 /人(有资质的体检单位收取)
培训费 10 元 /人(鄂价费[1996]256 号)

1 、《食品卫生法》;2 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
 

卫生监督检测

提供样品

1 、采样;
2 、送检;
3 、发放检测报告。

12个工作日 不收费

1 、《食品卫生法》;2 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
食品生产经营、公共场所卫生产评审

1 、身份证复印件;
2 、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、工艺流程图、周围环境情况、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;
3 、卫生检验、监测相关资料;
4 、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检查情况、卫生知识培训情况;
5 、卫生管理制度;

1 、申请;
2 、现场评审(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电话: 3222551 )

30个工作日 不收费

1 、《食品卫生法》;2 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
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及年度校验

1 、机构许可:《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》、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、资质证明,从业人员花名册;
2 、机构校验:申请书、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副本、人员资格情况、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情况。

1、 窗口受理;
2、 发放申请表;
3 、现场勘察(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3222551 );
4 、审批发证。

机构许可 45 天;

机构校验 30 天

行政性收费 1 、机构许可:乡镇卫生院及其他首次登记收登记费 150 元 / 个 , 再次收工本费 30 元 / 个,村卫生室免登记费,收工本费 30 元 / 个; 2 、机构校验:乡镇卫生院及其他 150 元 / 次 , 村卫生室免费(鄂价费字 [2002]150 号)

1 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149 号); 2 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卫生部令第 35 号); 3 、《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(省政府令 93 号); 4 、《宜昌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纲要》。

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

1 、申请;

2 、原证。

1 、窗口受理;
2 、现场审核(市卫生局 3223541 );
3 、窗口取证。

90个工作日 不收费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