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|
1 、企业: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居民身份证、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(房租合同或产权证)、公司章程; 2 、个体工商户: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经营者居民身份证、经营场所证明(房租合同或产权证)。 |
自领取营业执照 30 日内向行政服务大厅地税窗口申请,经审核无误后,录入、打印、发放税务登记证。 |
法律规定时限为 30 天,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齐全,可当场办理。 |
行政性收费 20 元 / 件,宜地税发 [2006]79 号 |
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 |